贾静雯(资料图)台湾女演员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的争女诉讼中,法院于今天(31日)作出了判决。法官以女桐妹无法传达讨厌父亲和母亲为主要依据,要求夫妇共同监护,但父亲孙志浩兼任了主要监护人。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报道,法官贾静雯和孙志浩再婚,但从法院公布的信息中明确,双方都缺乏桐妹的监护人。
在义诊过程中,贾孙两家毫不怀疑桐妹妹的照顾,桐妹妹自己也判断对双方都有好感,为孩子判断嘉静雯和孙志浩的共同监护。但是,法官进一步指出,根据甲孙两人明确提出的医疗计划,孙志浩明确提出的桐妹教育计划可以获得比甲更高的生活照顾资源,因此,以孙志浩为女儿的主要监护人,孙子可以带女儿去美国,贾静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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